1、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的上限是多少?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的上限在法律上并没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根据据实赔偿的原则,即导致多少的损失就赔偿多少。误工费是依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依据当事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后评定伤残的前1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根据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实质降低的收入需要是实质丧失的收入,包含薪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含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近期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可以举证证明其近期3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职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状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职员的误工费赔偿金=近期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可以举证证明其近期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职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误工时间。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对伤员导致的实质经济损失来进行认定的,所以并没有上限的说法。在伤员提供了有关的收入降低证明或者误工日期证明的状况下,就能依据实质状况来计算出误工费的多少,一般是由保险进行赔付,也可以由事故责任认定方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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