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速路上,前车忽然变道,我急刹车,被后车追尾,未碰到前车,想问一下前车有责任吗?
前车没责任,反而是追尾的汽车没维持安全行车距离应该负全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行车速度超越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维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行车速度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合缩短,但最小距离不能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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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常理上讲,前车一定有责任。
这样的情况就是前车忽然并线,结果你躲避并线车发生剐蹭,并线车溜之大吉,呵呵。
但从结果看,后车责任更大,
你的处置是对的,后车无论是由于没维持足够的车距,还是处置不当,都难辞其咎。
你车和前车未发生碰撞,前车没责任。因为你车和前车距离太近,后车和你车距离也太近,这种情况下,前车忽然变道你紧急刹车,后车跟你车也太近来不及刹车导致追尾。
2、在高速公路上前车忽然变道后车追尾哪个的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各负50%责任。
综合剖析案例:
2009年2月十日12时25分,李某驾驶赣CE××××号轿车沿开发大道将军山对开路段由北往南行驶时,遇前方车流量大,汽车缓慢行驶,刘某驾驶粤A××××号轿车尾随赣CE××××号小货车同车道行驶至出事地址。因为刘某驾车跟车过近而刹车不及,导致粤A××××号轿车车头追撞赣CE××××号小货车尾部的交通事故。
本案俗称“追尾”,在交通事故执法工作中极为容易见到。两车引发追撞,安全距离判断失误是主因,引发追尾事故的原因不少,容易见到有以下几种:
(一)路口、人行横道、冗杂路段为事故多发地址。
(二)塞车时汽车缓慢行驶跟车过近。
(三)遇雨、雾、沙尘等能见度低的天气。
(四)前车遇紧急状况刹车。
(五)后车驾驶员跟车距离过于自信。
(六)后车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
(七)后车刹车系统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