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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推行丨最新驾照扣分规则 理论考试要牢记!

   日期:2024-01-20     来源:www.myranke.com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1、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的;(二)饮酒驾机动车辆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辆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的;(六)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辆号牌、行驶证、驾照、校车标牌或者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行驶证

1、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的;

(二)饮酒驾机动车辆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辆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的;

(六)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辆号牌、行驶证、驾照、校车标牌或者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上行驶超越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越规定时速50%以上,与驾驶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超越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获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汽车驾照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上行驶超越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越核定载水平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迅速路上违法占用应对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辆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与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手段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方法补领汽车驾照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辆超越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辆不根据规定避让校车的。

3、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越核定载水平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迅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辆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汽车发生问题、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按规定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4、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辆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辆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迅速路上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辆遇前方机动车辆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汽车的;

(六)不根据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施,或者不根据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根据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根据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根据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子的状况是不是符合安全技术需要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汽车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5、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辆不按规定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辆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越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汽车驾照的。

 
标签: 驾照扣分 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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