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行车速度超越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维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行车速度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合缩短,但最小距离不能少于50米。
在能见度有限的条件下:
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需要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能超越80公里;维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常考试知识点:
1.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需要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能超越60公里;维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需要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能超越40公里;维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汽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汽车,需要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驶离雾区,时速不能超越20公里,通过近期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另外:
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能超越每小时30公里。